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指的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也属于此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导致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会对单位判处罚金,还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里,判断“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要结合具体财务数据、市场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忠实义务,避免触犯此罪。一旦涉及相关行为,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积极配合调查,争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