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想靠不断上诉来拖延时间是行不通的。我国采用的是两审终审制度,简单来说,一个案子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就结束了。
要是当事人对地方各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满意,在判决书送到手里后的规定时间内,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的。但上一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和裁定,那就是最终结果了,一旦作出就立马生效,当事人就不能再接着上诉了。
不过呢,如果当事人觉得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问题,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要是当事人一方人很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但要注意,申请再审不一定就能启动再审程序,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决定再审。而且申请再审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得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来。
从法律角度给大家提个建议,要是对判决有异议,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诉权利。但也别想着靠无休止上诉来拖延,法律程序有明确的规则和限制。大家要尊重法律程序,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