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若有失公允,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离婚协议还没生效,也就是还没去办离婚登记,这时候只要有一方觉得协议内容不公平,随时都能反悔。双方可以重新坐下来好好商量,重新签订一份新的离婚协议。这就好比买卖东西还没成交,觉得价格不合适,还能重新谈。
而当协议已经生效,也就是双方已经按照协议办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觉得协议不公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协议。按照法律规定,要是能证明签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里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不过,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如果没发现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这里要特别注意,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而且在实际打官司的时候,要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不容易,必须拿出充足的证据。所以,大家签离婚协议的时候可得慎重,要是对协议内容有疑问,最好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