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小三没有资格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要是夫妻一方把共同财产赠与小三,这种赠与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无效的。
受侵害的一方能走法律途径,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小三返还受赠财产。司法实践里,法院一般会支持这类诉求,毕竟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重要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
如果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要是一方因和小三有不正当关系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也会适当向无过错方倾斜。
建议受侵害方发现配偶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时,及时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离婚时,无过错方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应得的财产份额和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