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立案之后,案子是有被驳回的可能性的,常见的驳回情况有两种。
裁定驳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要是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会裁定驳回起诉。像原告和这个案子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没有明确要告的对象,没有具体的诉求、事实和理由,案子不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或者不归受理案件的法院管辖等情况。这种驳回是程序性的,不涉及案子的实质内容,就是说当事人的起诉在程序上不合法,没办法开启诉讼程序。
2、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这是法院对案子进行实质审理后,觉得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法律依据。举个例子,虽然原告起诉在程序上没问题,但提供的证据没办法支持他的主张,或者他所主张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就是对当事人实质权利的否定。
要是案子被驳回了,当事人得好好分析被驳回的原因。如果是裁定驳回起诉,可以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地方进行修改补充后,再次去起诉;如果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在有新证据等情况下,可以依法上诉或者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