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能拿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把离婚冷静期和之后申请发离婚证的期限加起来,最长六十天。也就是从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开始,先过三十天冷静期,接着还有三十天申请领证期,一共最长六十天。要是这期间有一方反悔,或者没按规定申请,离婚程序就会终止。
给大家提个建议,决定协议离婚前要慎重考虑。提交申请后,双方要及时沟通,在冷静期和申请领证期按规定操作,避免因为疏忽导致离婚程序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