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想获得损害赔偿,有两条路可以走,分别是协议和诉讼途径。
先说协议途径。夫妻两人在决定离婚时,如果一方有法定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伤害,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赔偿问题好好商量。比如,商量好赔多少钱、怎么给钱、什么时候给钱等细节,然后把这些内容写进离婚协议里。之后,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赔偿,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种方式比较平和,能避免双方闹得太僵。
要是没办法通过协议解决问题,那就得走诉讼途径了。根据《民法典》,要是因为一方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没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没过错的一方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离婚,并且在起诉的时候明确提出要损害赔偿。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没过错的一方得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有上面说的那些过错行为,以及自己因为这些行为受到了伤害。像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聊天记录这些都能当作证据。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来判断要不要支持赔偿请求,以及确定赔多少钱。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在婚姻生活中,要多留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万一遇到需要维权的时候,这些证据能帮上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