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调解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会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离婚财产纠纷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中,这类调解协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达成,比如在婚姻登记机关的主持下,或是在人民法院调解时形成。如果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要是经过法院调解并送达了调解书,还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但要是一方能证明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况,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所以,虽然离婚财产纠纷调解协议通常有效,但也存在特殊的可撤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