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房产名字仅登记一人的情况,房产分配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要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买房,并且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打个比方,小李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套房子,登记的是他自己名字,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还是小李的,和另一方没关系,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婚后买的房子,就算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结婚后两人挣的钱啥的,通常都算夫妻共有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着怎么分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比如会考虑谁出的购房钱更多,谁对家庭付出更大等,一般会尽量平均分配,同时也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没犯错的一方。
婚后一方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如果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就相当于父母只把房子给了自己孩子,这房子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相当于父母把房子送给了两口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前面说的共同财产分割办法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商量怎么处理房子。要是商量不成,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由这一方接着还。但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时,不管登记在谁名下,最好都明确各自的出资情况,保留好相关凭证。在婚姻生活中,对于财产问题可以提前沟通,必要时可以签订财产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