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一方欠了债,另一方要不要还钱,得看这笔债的性质。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得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像为孩子上学、家人看病借的钱,就算是在离婚期间,另一方也要一起还。
但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而且债主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一般就会被当成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还。比如一方私自借钱去投资,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这种情况另一方就不用担责。
在打离婚官司时,如果对债务分割有争议,觉得是共同债务的一方要负责拿出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债务性质,然后做出合理的判决。要是在这方面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