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保全费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收费标准看实际保全财产数额。
要是财产数额不超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不过,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的费用最多5000元。
收取方式上,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按规定预交保全费。要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缴费渠道缴费,像银行转账、网上缴费等。交完费,要把缴费凭证交给法院,证明已交保全费。
如果申请人没在规定期限内预交保全费,法院可能当他放弃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审理结束,保全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建议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及时了解保全费标准和缴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避免因未缴费导致申请被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