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在外地,有不同的处理办法。要是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你作为原告起诉离婚,能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外地,而且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你起诉离婚要向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是对方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向你起诉时对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里说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
实际操作时,你得准备好相关材料,像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用来证明婚姻关系和你的诉讼请求。同时,还要收集能支持你离婚诉求的证据,比如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还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等。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过法定方式给对方送达诉讼文书。要是对方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没办法送达,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就视为送达了。如果对方接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就算对方在外地,一般也建议积极参与庭审,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