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冷静期30天届满后,双方要在接下来30天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一方不能来,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另一方坚持离婚的话,只能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在冷静期反悔不想离婚,就按上述撤回流程操作。要是冷静期过了对方不来办离婚证,又想离婚,就准备好诉讼材料去法院起诉,走诉讼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