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的补偿金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先说离婚经济补偿。按照《民法典》规定,要是夫妻中有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了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让另一方给予补偿。补偿数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长、做家务的强度和时间、给对方提供帮助的多少等因素。
再讲离婚损害赔偿。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比如因家庭暴力产生的医疗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要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还有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所以,离婚补偿金没有固定标准,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由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来判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