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二审期间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判定。
要是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在婚姻关系还没解除的时候,夫妻所得财产一般都算共同财产。离婚二审期间,婚姻关系依然存在,所以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得对这房子进行分割,双方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如果房子是一方用个人财产买的,而且能拿出证据证明钱是个人财产,像婚前就有的存款之类的,那这房子一般就会被认定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资格要求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买房的钱一部分是个人财产,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的时候会考虑个人财产的出资情况,出资多的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离婚二审期间涉及购房的,一定要保存好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婚前财产证明等。这样在确定房产归属和分割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