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常见的诉求集中在这几个方面。
在财产分割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要合理分割。女方一般会希望平均分割像房产、车辆、存款这类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女方在婚姻里承担了较多家务劳动,还能依据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让男方给一定的经济补偿。要是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行为,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子女抚养问题上,女方往往会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想让子女跟自己一起生活,同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给多少,通常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还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而且,女方也很关心探望权,要保证自己能定期去探望子女。
要是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女方能依据法律请求损害赔偿,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如果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比如没有住的地方、缺少生活来源,就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