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婚内把财产赠与情人的情况并不少见,其效力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要是赠与人赠与的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那因为他对个人财产有完全的支配权,这种赠与行为通常是有效的。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婚内的财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夫妻任何一方如果不是因为日常生活的必要,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要处理时,都应该和另一方平等商量,达成一致。
婚内一方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这种行为明显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而且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这就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同时,这种赠与行为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是无效的。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没有参与赠与的另一方是有权要求情人返还受赠财产的。因为赠与行为无效后,情人得到财产就没有了合法的理由,这就构成了不当得利,是应当返还的。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发现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然后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情人返还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赠与的是个人财产,虽然一般有效,但也可以和配偶沟通,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