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方能不能拿到精神损失赔偿,得符合法定情形才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因为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这里面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要是一方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就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就拿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来说,这严重伤害了配偶的感情,破坏了婚姻忠诚的基础,无过错方当然有权索赔。像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这类行为,对无过错方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极大伤害,无过错方同样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得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过错行为。证据可以是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这些。而且,赔偿数额会根据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来确定。
所以,夫妻离婚时,无过错方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能拿到精神损失赔偿,但得有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