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像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人员,还有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信息,违规进行相关证券、期货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交易,情节严重就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是入罪的标准。司法实践里,有几种情形通常会认定为“情节严重”。一是违法所得数额达一百万元以上,二是二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三是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等。至于“情节特别严重”,目前没有明确司法解释,实践中主要结合违法所得数额、交易金额等因素综合来判断。
大家务必遵守法律规定,不要触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否则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要是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