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走到尽头时,财产分割是个绕不开的问题。要知道,这其中得先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就好比是个人的“专属宝藏”,离婚时是归个人所有,不会被拿来分割的。而夫妻共同财产,就像是两人一起经营的“大仓库”,得由双方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出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判决。
那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像两口子在婚姻期间挣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一起搞生产、经营、投资赚的钱,知识产权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来的财产等,都算。而个人财产呢,一方结婚前就有的财产,因为人身损害拿到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说只给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有些不地道的人,会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多占财产。要是被发现有这些行为,在分财产的时候,这人就会少分或者不分。就算离了婚才发现对方有这些小动作,也别慌,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最好对家庭财产状况心里有数,保留好相关财产凭证。一旦发现对方有不当行为,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