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事务里,合同联系人多数时候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通俗来讲,合同联系人就像个“传话筒”,主要干的是在合同履行时传递信息、沟通双方需求这些联络工作,并非是合同里权利和义务的直接承担者。
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看合同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般由合同当事人来承担。打个比方,签了合同之后,当事人就得按照合同约定去做事,如果有一方没做到,那就属于违约,得承担违约责任,可能要接着把没完成的事做完,或者采取一些补救办法,也可能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联系人超出了自己的联络职责范围,以自己的名义做了影响合同履行的事,而且对方有理由相信这是代表合同当事人的行为,那就可能有法律后果了。比如,联系人没经过授权就擅自答应变更合同条款,对方还因为相信他这么做了,这时候联系人可能就得对造成的损失负责。还有,如果联系人是故意或者因为重大失误,给合同当事人带来了损失,那也得进行赔偿。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合同联系人要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别轻易越界;合同当事人也要对联系人的行为进行监督,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