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过错方在某些情况下能请求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主要有这几种情形。
一是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破坏婚姻关系,无过错方可以索赔。
二是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侵犯了配偶权利,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对家庭成员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这种情况无过错方也能索赔。
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出现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给无过错方造成重大伤害的行为,无过错方也可主张赔偿。
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无过错方要在离婚诉讼里提出请求,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