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里,少分财产或给予赔偿存在法定情形。按照民法典,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不过,法律没明确少分的比例,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具体情节来裁量。
要是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按实际损失算,像因家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过错方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处理离婚案件时,主张少分对方财产或获得赔偿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得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法定情形。要是证据不足,诉求可能不被法院支持。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财产转移记录、家暴的医院诊断证明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