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怎么承担呢?这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就由双方协商怎么清偿。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了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只要这个协议是双方真实想法,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损害债权人利益,那这个协议在夫妻之间是有效的。不过,这个协议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要是一方承担的债务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就有权按照协议向另一方追讨。
要是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确定双方承担债务的比例。但法院的判决也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债权。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很关键。一般情况下,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像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