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利用自己职务上的方便,把单位的资金拿出来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这可是犯罪行为。不过要控告这个罪,得满足一定的条件。
先说说犯罪的人,得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里负责公务的人员,还有被国有单位派到非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员挪用资金,那得按照挪用公款罪来处理。
再看具体的行为,利用职务便利很重要。比如说,自己能主管、管理或者经手单位的资金,这就是便利条件。具体的行为有好几种情况,一种是把单位资金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钱数比较多,超过三个月都没还;还有一种是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是钱数多,而且是拿去做赚钱的事儿;另外就是拿去干违法的事儿。
关于钱数的标准,按照法律和相关解释,如果挪用资金去干违法的事儿,达到六万元以上;要是拿去做赚钱的事儿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达到十万元以上,就算是“数额较大”了。
要是发现有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情况,就可以去公安机关控告。去的时候,要带上相关的证据,像财务账目、资金流向记录这些,这样能帮助司法机关准确地判断是不是真的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