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把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案子退回,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退给公安机关做补充侦查,另一种是退给监察机关做补充调查。
2、案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最多能进行两次,每次要在一个月内完成。公安机关得在这个期限里去补充证据,如果没办法补充够足够的证据,检察院可能就会决定不起诉。这时候呢,犯罪嫌疑人还是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得遵守相关规定。要是违反规定了,取保候审可能会被取消,人就得重新被关起来。
3、要是案子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监察机关也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然后重新把案子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而且补充调查也有次数限制,最多也是两次。
4、遇到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和他的辩护人可以主动跟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交流,弄清楚补充侦查或调查的方向和内容。要是有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能及时提供就赶紧提供。要是觉得这个案子存在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些情况,也可以给检察院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争取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