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时,彩礼是否退还得看具体情况。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男方请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法院支持的情形有三种。第一种,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第二种,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共同生活;第三种,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要是不存在上述情形,一般彩礼不用退还。像双方办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多年,彩礼通常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男方不能只因女方提出离婚就要求退彩礼。
实际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比例,这些因素包括结婚时间长短、彩礼数额、有无生育子女、双方过错等。
若双方能就彩礼退还协商好,按协商结果处理就行。要是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