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要是双方离婚时签了书面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就按协议分割。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得按协议履行财产分割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执行。
若双方没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或协议没涉及某些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另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