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是个关键问题,不同的离婚方式有不同的时间要求。
要是选择协议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之后,通常能在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损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去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不过要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这个赔偿请求,那就不能再提了。
而诉讼离婚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当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依据《民法典》规定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时,必须在打离婚官司的同时就提出来。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并且不同意离婚,也不依据相关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可以在离婚之后另外起诉。还有一种情况,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一审的时候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到二审才提,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就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再另行起诉。
对于无过错方来说,一定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因为时间不等人,一旦错过合适的时间,可能就没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所以,无过错方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要及时主张权利,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