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领证半年后离婚,彩礼和五金退不退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有这两种情况,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法院通常会支持。一是双方办了结婚登记,却没一起生活;二是婚前给彩礼,让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说的生活困难,是指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要是不存在上面说的法定情形,一般彩礼和五金不用退还。毕竟双方办了结婚登记,还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从法律和公平原则来讲,给彩礼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达到了。
在实际中,法院还会综合好多因素来判断是否返还以及返还多少,像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彩礼数额、有没有生育子女、谁有过错等。要是领证后一起生活的时间短,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部分返还。
所以,领证半年后离婚,彩礼和五金退不退,得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建议双方先好好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