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贷相关的离婚房产分割得区分不同情况。要是房子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办贷款,而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是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可以根据婚后共同还贷的比例和房子的增值情况来算。
2、要是房子是婚后夫妻两人一起贷款买的,不管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剩下的房贷也会一起分割,通常是拿到房子的一方接着还剩下的贷款,并且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3、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父母出钱买了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房子可以看作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不过要是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就另当别论。离婚时按照按份共有的份额分割房产,房贷债务也按相应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