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约定了给钱,但没写具体付款时间,这不会让协议失效。遇到这种情况,有几种处理办法。
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协商,签一份补充协议确定付款时间。这份补充协议和原离婚协议一样有法律效力,明确了时间能让双方心里都踏实,减少以后扯皮的事儿。
要是协商不下来,那就按法律规定办。《民法典》说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时候,欠债的一方能随时还钱,债主也能随时催着还钱,但得给人家必要的准备时间。也就是说,有权收钱的一方可以随时要求对方给钱,不过得考虑对方筹钱难不难,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要是对方耍赖不给钱,那只能走法律途径了。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对方按离婚协议给钱。法院会根据具体案子的情况,定一个合理的付款时间。等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如果对方还是不还钱,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法院帮忙把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