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在离婚时提出赔偿诉求,主要是依据《民法典》里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对于损害赔偿,如果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情况,女方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这里的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指的是因为男方过错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像家庭暴力导致的医疗费、财产损坏损失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女方因男方过错受到的精神痛苦给予的补偿。
2、关于家务劳动补偿,要是女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很多家务,比如照顾孩子、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离婚时女方可以向男方提出补偿要求。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3、还有经济帮助,如果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像仅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到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离婚后没地方住,有能力的男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帮助办法也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