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处理经济适用房婚姻财产纠纷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解决。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在结婚前买的,并且登记在他自己名下,那这房子一般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要是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以要求就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得到补偿。
2、要是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可以先商量着分割;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3、当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如果一方父母出了钱,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看作是父母只赠与自己子女,这房子就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了钱,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房子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不过要是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就另说了。
4、在解决这类纠纷时,夫妻双方可以先试着协商,签个财产分割协议。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得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产证等证据,用来证明房子的购买情况和出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