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按照《民事诉讼法》,要是因为合同纠纷去打官司,被告住的地方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有管辖权。而且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范畴。根据专属管辖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按照不动产纠纷来确定管辖的,也就是由不动产所在的法院来管。
在实际中,合同如果对履行地点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情况就不同了。要是争议的是给钱,收钱一方所在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涉及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情况呢,负责履行义务一方所在的地方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发生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
对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要是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这个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就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要是没约定,一般是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这是因为建设工程设计和工程本身关系紧密,以工程所在地作为管辖的连接点,方便把案件事实查清楚,也符合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