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如果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产生的,比如两人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就算共同债务。其次,为了家庭日常开销产生的债务,像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看病等费用带来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另外,一方借的钱虽然超出了日常开销,但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意愿借的,同样算共同债务。
相反,如果一方在婚姻里以个人名义借钱,且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又不能证明用于上述情况,那就不算共同债务。
离婚时,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可以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成的,就由法院判决。大家遇到这类复杂的债务问题,建议精准咨询专业人士,避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