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通常有三类财产是归男方的。
第一类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举个例子,如果男方在结婚前就买了房子、车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离婚的时候,这些财产还是归男方。
第二类是男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类财产是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它是对男方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为了保障男方今后的生活,离婚时这类财产归男方。就像男方因为交通事故拿到的伤残赔偿金,就属于这种情况。
第三类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男方的财产。要是男方的父母通过遗嘱,明确他们名下的房产由男方一个人继承,或者别人在赠与合同里写明财产只送给男方,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些财产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参与分割。
但要注意,具体的财产分割还得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断。要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也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