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异家庭里,孩子的抚养费通常是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来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之后,如果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就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至于抚养费给多少、给多久,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来给。要是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面说的比例来确定抚养费数额。要是有特殊情况,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
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18周岁为止。不过,如果孩子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靠自己的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不再给抚养费。要是孩子已经满18周岁,但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办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还是要给必要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