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夫妻个人资产的认定有这些情况。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已经拿到手的财产,不管这财产在婚后有没有增值,都还是个人的。就拿一方婚前买的房产来说,要是登记在自己名下,就算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这房子依然是婚前买房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一方因为人身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属于个人资产。这是因为这类赔偿或补偿是用来弥补受害者身体伤害的,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只能归一方。比如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是对受害者身体和精神痛苦的补偿,只能是受损害的那一方的。
还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同样是个人资产。要是遗嘱清楚地说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给一方,那这笔财产就属于这一方。
另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这些有特定个人属性的物品就是。
最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会由法律和司法解释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