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从离婚男那里拿到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笔钱是离婚男送给已婚女的,并且赠送行为已经完成,通常就不能再要回去了。打个比方,你送出去一件礼物,东西都到别人手上了,一般就不能再往回要。不过法律也有特殊规定,《民法典》里说,送东西的人在东西的所有权转移之前是可以反悔不送的,但如果这个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像救灾、扶贫这种有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的,就不能随便撤销。要是普通的赠与,东西都给出去了,送的人就不能随便往回要。
但要是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已婚女就得把钱还回去。简单说,不当得利就是没有正当理由拿了别人的好处,让别人受了损失。要是离婚男给已婚女钱没有合理的原因,已婚女拿这笔钱没有法律依据,离婚男就有权利让她还钱。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涉及已婚女配偶的权益,事情就更麻烦了。要是这笔钱是已婚女夫妻的共同财产,她的配偶知道这件事后,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来主张权利,要求已婚女把钱追回来。在夫妻过日子的时候,两个人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要是一方没跟另一方商量,就把一大笔共同财产送出去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把钱要回来的。
法律建议:离婚男如果发现给出去的钱有问题,可以先和已婚女好好沟通协商。要是协商不行,就可以找律师咨询,走法律途径解决。已婚女要是不确定自己拿的钱合不合法,也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以后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