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没清偿,这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公司注销前没按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像股东这些清算义务人,没通知债权人来申报债权,结果债权人的债权没得到偿还。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债权人能要求清算义务人赔偿公司的债务。打个比方,要是有10万的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起诉原公司的股东、董事这些清算义务人,让他们还钱。
要是公司注销时依法走了清算程序,比如通知了知道的债权人,还进行了公告,可债权人没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通常公司注销后,债权人就很难再找清算义务人要钱了。
还有一种情况,公司注销时用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公司登记机关,把法人注销登记办下来了,这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作为债权人,得先去收集原公司注销的相关资料,比如清算报告、注销登记文件等,看看公司注销程序合不合法。要是发现有违法清算的情况,就得赶紧向法院起诉,要求该负责的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