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再次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从法定条件、证据收集、法律程序三方面入手。
法定条件方面,若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出现重大变故,比如患重病、伤残到无力继续养孩子,或者有虐待孩子、不尽抚养义务的行为,又或者和孩子一起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这时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支持。要是孩子满八岁了,愿意跟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法院也会考虑变更。
证据收集很关键。如果对方存在上述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对方患病就收集医院诊断证明;有虐待行为就保留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要是自己的抚养条件更好,比如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也要拿出相关证明。孩子满八岁的,可让孩子表达意愿并形成书面材料,也可让法院询问孩子。
法律程序上,先尝试和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并办理手续。若协商不成,就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最后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