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指的是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追究“老赖”责任并非几年后就绝对不追究了,这得看具体情况。
先从申请执行期限来说。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计算方式有几种。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算;要是规定分期履行,那就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就从法律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要是超过这个期限去申请执行,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但要是被执行人同意履行,那就另当别论。
再从债务本身来看,债务不会随着时间过去就自然没了。只要债务存在,债权人随时都能要求债务人还钱。就算过了诉讼时效,只是在打官司的时候债务人有了时效抗辩权,法院也不会主动用诉讼时效,但债务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对于“老赖”,法院会采取很多强制执行措施。像查询、冻结、划拨他们的财产,限制他们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他们的情况,通过媒体公布他们不履行义务的信息等。而且这些措施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老赖”不履行义务,法院随时都能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