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时间和诉讼时效起始时间是两码事,不能把立案时间当成诉讼时效的开始。
咱们先说说诉讼时效,这其实就是给权利人规定了一个时间范围。要是在这个法定时间里权利人一直不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义务人就有了可以对抗权利人诉求的理由,最后权利人可能就没法通过打官司赢下这场纠纷。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损害,同时也知道是谁损害了自己权利的时候开始算。就拿买卖东西来说,卖家按照约定把货交给买家,可买家到了该付款的日子却没给钱,从卖家知道付款时间过了但买家还没给钱那一刻起,诉讼时效就开始计时了。
再看看立案时间,它指的是当事人到法院去起诉,法院经过检查,觉得这个案子符合立案标准,然后正式受理的时间。立案意味着一场官司正式开始了,这是权利人觉得自己权利被侵害后,考虑了一段时间,最后决定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的时间点。
要是把立案时间当作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那诉讼时效制度就没什么作用了。这可能会让权利人一直拖着不去维护自己的权利,破坏了法律秩序的稳定和确定。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权利人一旦发现自己权利被侵害,要尽快去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别等过了诉讼时效,不然可能有理也说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