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官司里,要是对方收到传票后不想出庭,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假如对方是原告,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原告被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法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离开,法院会按撤诉来处理。要是被告反过来告原告,那法院还能对原告进行缺席判决。
要是对方是被告,被告被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和人的身份关系相关,比较特殊,所以法院处理起来会很谨慎。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没到庭,法院也没办法确定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通常是不会轻易判离婚的。
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那种人,被两次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还是不到庭,法院可以强制把被告带到法庭。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那些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或者不到庭就查不清案件情况的人。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如果被告不出庭,原告要尽量拿出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对方出轨的证据等。有了这些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