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婚后欠下的外债,通常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得由他自己负责偿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结束后产生的债务,和另一方没关系。离婚之后,夫妻之间在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关联就断了。
要是男方欠了债,债权人只能找男方要钱。要是男方不肯还钱,债权人可以走法律途径追讨,比如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证据和事实,判决男方还钱。要是男方有能执行的财产,债权人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男方财产等办法来实现债权。
不过有个特殊情况。要是这笔债务虽然是离婚后产生的,但实际上是为了还离婚前就有的共同债务,像支付离婚前夫妻一起住的房子没结清的房贷,这种债务性质的认定可能会有争议。这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判断它是不是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一般来说,离婚后男方欠的外债就是他个人的,得他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