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羁押和正式刑拘加起来超43天,是不是合法得看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要是觉得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就得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1到4天。要是碰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到30天。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得在7天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所以正常情况下,刑拘最长是37天。
要是超过了43天,那就可能存在超期羁押的问题。这时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诉,让他们说明超期羁押的理由,也能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有职责审查羁押的必要性,要是发现超期羁押,会通知办案机关纠正。
要是超期羁押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当事人能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这里要注意,得保留好和羁押有关的证据,方便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