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没被准许,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可能性大,但不是一定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被驳回,6个月后又起诉,能体现出婚姻关系紧张,也能看出原告离婚的决心。在司法实践中,要是原告第二次起诉时能拿出新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离。
但是,如果被告能证明夫妻感情还没破裂,比如双方还有沟通交流、还在一起生活等,考虑到维护婚姻稳定,法院也可能不判离。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判离,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证据综合判断。建议起诉前收集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被告若不想离婚,也要准备好能证明感情未破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