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很多人关心原告开庭撤诉后能不能重新起诉,这里面的法律门道可不少。
民事诉讼里,撤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申请撤诉,就是原告自己主动跟法院说不想告了,撤回起诉;另一种是按撤诉处理,比如原告收到法院传票却没正当理由不来,或者在法庭上没经过允许就中途离开,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
一般来说,不管是原告申请撤诉,还是法院按撤诉处理,之后原告以同样的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是会受理的。不过,离婚案件有点特殊。要是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原告在撤诉后的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就不会管了。
要是涉及行政诉讼,情况又不一样。原告撤诉后,要是还拿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法院不会受理。但要是准予撤诉的裁定确实有问题,原告申请再审,法院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来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原告想撤诉后重新起诉,得先搞清楚自己的案子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要是离婚案件,最好等六个月,有了新情况、新理由再起诉。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起诉不被法院受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