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啥意思呢?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本来应该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服刑,但因为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不适合在监狱里服刑,所以暂时换一种执行刑罚的方式。
那啥情况能申请监外执行呢?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面几种情形之一就行:一是得了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二是怀孕或者正在给自己婴儿哺乳的妇女;三是生活没法自理,监外执行也不会危害社会。
不过呢,如果适用保外就医可能会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罪犯是自伤自残的,就不能保外就医。要是罪犯确实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得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诊断,并且开具证明文件。
服刑人员申请监外执行,得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然后报给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批准机关批准后,要把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抄送一份给人民检察院。要是人民检察院觉得这个决定不合适,要在接到通知的一个月内把书面意见交给批准机关。批准机关收到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就得马上重新核查这个决定。